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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侮辱自考生”是他一个人的悲哀吗?- -

                                      

据《新京报》报道"陈瑞华承认讲过类似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的话"

 

这在众多的网友看来,这句话自少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这位教授法律的教授为自己、为北大的教育感到悲哀,这是自嘲;其二,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北大的学生居然连自考的都不如",这可以说是对自考生不折不扣的歧视和侮辱。

 


 
"北大教授侮辱自考生"是他一个人的悲哀吗?
程涛
"日前,考研论坛'上有帖子称,北大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在课堂上公然侮辱自考生,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昨日,陈瑞华表示,自己没有讲过侮辱自考生的话,自己今年招收的研究生中就有一名是自考生。他表示,如果自己的言行对自考生造成了伤害,他愿道歉。(据4月14日新京报报道http://news.qq.com/a/20050414/000379.htm)
在此,我们不想去讨论北大教授是怎么说这个问题的,但很多人都相信这样一句话:是"无风不起浪",苍蝇不虰无缝的蛋。
据《新京报》报道"陈瑞华承认讲过类似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的话"
这在众多的网友看来,这句话自少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这位教授法律的教授为自己、为北大的教育感到悲哀,这是自嘲;其二,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北大的学生居然连自考的都不如",这可以说是对自考生不折不扣的歧视和侮辱。
我们深究这句话产生的大背景,我们却也不能不只为这个教授感到悲哀,更多的可能会为中国的人才战略感到悲哀。
众所周知的是,当今社会上,惟文凭是论,为正规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教育是论者成为当今社会用人观的主流,其他的都在各类用人中受歧视的对象。
目前,不论是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中、还是在其他各类单位的用人中,要么就是明确的说只要统招的学生,要么就是对自考学生设置众多的限制,最终达到"异曲同工"的目的——不招自考生。就笔者所在的湖北省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年的招考简章看,就对自考人员提出了户籍等方面的要求,对广大自考学生进行较大的限制。这种种对自考生就业设置限制的做法,应该是全社会的悲哀。
笔者以为,自考学生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应的学位,就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论,就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就应该有与统招学生同等的竞争舞台,这是一个社会得以和谐发展的"源动力"和基础。
诚然,在自考工作中确实有一些舞弊的现象出现,但这并不能成为歧视自考生的理由,因为这不完全是自考生的错,各级考务部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至少是考风考纪不严。
同时我们反观我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各地招考分数线的划分不一、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对许多学生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近年来,在各地招生工作中的招生丑闻现象层出不穷,这是否也会导致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对相关学校的毕业生以歧视呢?我想不会,因为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更何况很多学子也是其中的受害者呢?
自考,为许多"落榜"青年,通过自身努力圆了大学梦,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作为天下第一考,为国家培养输出人才,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应该得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人才的使用上更应该给予自考生以"全日制统招生"以同等的生源待遇,让他们都能在一个舞台上竞争,这才是公平的社会制度,这才是最合理的人才观。
曾记得梁启超在他的《少年中国说》中这样呼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如果我们的用人制度一直停留在保护各大专院校的统招毕业生层面上,停留在营造各大高校虚假的就业比例上,是很难做到"少年强"的,也很难做到"少年富"的,毕竟温室里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
 
 

作者: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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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uckycgh 2005年04月18日, 星期一 11:52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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